为在全市范围高质量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根据江苏省委常委、苏州市委书记周乃翔,苏州市委副书记、市长李亚平指示要求,5月3日下午,苏州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,全面动员部署“331”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,决定自5月5日至8月12日,苏州将围绕“三合一”场所、出租房(群租房)和电动自行车三类突出火灾隐患,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百天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。
三类突出隐患占比很高 多方式全面集中排查整治
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、生产、仓储、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,这样的场所就是“三合一”场所,这类场所大多可燃物多,住宿场所和加工、生产、仓储、经营等场所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,消防设施不健全,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一条规定: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,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。
据不完全统计,目前苏州全市登记在册的“三合一”场所3.1万余家、出租房158.1万个、电动自行车750万辆,上述各项数据均居全省首位。其中,“三合一”场所占全省总量的43%,出租房占全省总量的23.8%,电动车数量在全省占比也很高。近三年来,全市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全部由这三类突出隐患引发。
此次百日专项行动目标很明确,就是消除火灾隐患。全市各地各部门将按照既定方案和任务清单、履职清单和追责清单,重点围绕“876”具体任务(“三合一”场所整治“8个一律”、出租房群租房整治“7个严禁”、电动自行车整治“6个决不允许”),在全面摸清各类火灾隐患底数基础上,通过个体纠违、单位自查、联合执法、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,开展全面彻底的集中排查整治,确保专项行动期间及今后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,确保全市火灾隐患显著降低,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根本好转。
扎实监管责任依法问责 持续推进到“最后一公里”
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的总要求,督促落实企事业单位和场所业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扎实履行本部门本领域消防安全监管责任。要按照“全面覆盖、不留盲区、不漏死角”的要求,对三类突出隐患实行大兵团作战、拉网式摸排、地毯式筛查,做到镇不漏村、村不漏户、户不漏人,切实掌握隐患底数和真实情况。同时,要坚持堵疏结合,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和企业员工居住安置问题。
此外,不定期开展“回头看”,确保责任压实、措施扎实、成果坚实,坚决杜绝安全隐患、坚决防止反弹回潮。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,专项行动责任不落实、进展缓慢,以及重大火灾隐患长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,区分情形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究。
按照“331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,以铁的决心履职尽责、铁的手腕排查整治、铁的作风督导检查、铁的担当问责追究,将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一线,将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到“最后一公里”,坚决做到问题一个没处理就决不放过,措施一条没落实就决不罢休,隐患一天没消除就决不收兵。
拉网式摸排掌握火患底数 市民举报将实施有奖激励
行动将成立“331”专项行动督查队伍,分五个督查组,各组组长均由市公安局部门负责人担任,市安监局、市住建局、市消防支队各派成员分别参与。各市、区和镇(街道、开发区)党(工)委政府(管委会)结合本地实际,对应成立本地“331”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和工作组,制定具体行动方案,实行上下一体、整体联动。
根据进度安排,5月5日起至5月1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,5月11日至7月31日为排查整治阶段,将对“三合一”场所、出租房(群租房)和电动自行车开展拉网式排查,切实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和真实情况。同时,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,坚决及时整改到位。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场所和违法违规问题,坚决停产停业停租并落实整改。对拒不停产停业停租的隐患场所和拒不纠正的违法违规行为,坚决依法处置。对火灾隐患严重且拒不整改的责任人,坚决追究法律责任。对因不落实主体责任而被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的房东或“三合一”场所业主,全部纳入信用“黑名单”,实施失信联合惩戒。8月1日至8月12日为评估验收阶段,将组织开展“回头看”,对已责令停产整顿、关闭取缔的场所和要求搬离整改的群租房逐一复查,发现问题的,逐一倒查追究责任。
值得一提的是,“331”专项行动期间还将开展系列举报活动,市民可通过“12345”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和“寒山闻钟”论坛等渠道举报投诉,对投诉在理、举报有功的热心市民,相关部门将实施有奖激励。
“331”专项行动
“331”专项行动,第一个“3”,指的是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“三合一”、出租房(群租房)和电动自行车这三类突出隐患;第二个“3”,指的是专项行动要对照执行的任务清单、履职清单和追责清单这三张清单;“1”,指的是专项行动为期100天。